关于追加汽车置换消费补贴资金及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的公告
时间:2025-09-19 04:48来源:鞍山市商务局作者:点击: 次
广大消费者、各有关汽车销售企业: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抓住“中秋”“国庆”两节消费契机,让更多消费者享受补贴实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本次活动申报范围限定为新车发票开票时间在9月20日0时至10月10日0时之间且符合辽宁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条件的消费者。
活动金额和资金投放方式:
自9月20日0时起至10月10日0时,采用每日定额方式投放,每日在“辽事通”平台投放200万元。补贴资金实行“先到先得、发完即止”原则。10月10日0时活动结束后,剩余资金将收回。
请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辽事通”APP,及时了解申报流程并参与补贴申报。
请我市汽车销售企业及时告知消费者本次补贴调整信息,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与服务引导工作。
另外,鞍山市将在两节期间,发放汽车消费补贴,加油消费券,家电、3C数码、商超消费券等800万元,敬请社会各界关注。
鞍山市商务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