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与辽宁助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助君律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2022年3月-2025年3月)已到期,依据辽宁省委依法治省办公室印发的《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辽法办发〔2025〕4号的通知规定,经市商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与助君律所续签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每年费用3万元(叁万元)。
特此公示。
鞍山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