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
按照市委法建办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鞍山市“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市商务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鞍山市商务局普法责任清单》,各科室要按照清单要求,认真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附:《鞍山市商务局普法责任清单》
(此件公开)
2024年7月30日
《鞍山市商务局普法责任清单》
(一)机关党委
组织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组织学习《宪法》及党章党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
(二)综合法规科
组织学习宣传《宪法》,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开展2024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突出宣传《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的法律法规。
(三)办公室
组织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
(四)外贸发展科
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五)外贸促进科
组织学习宣传《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
(六)消费促进科
组织学习宣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七)住宿餐饮科
组织学习宣传《拍卖法》、《直销管理条例》。
(八)市场建设科
组织学习宣传《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九)电子商务科
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