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重要一环。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切实履行推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合法性审核工作汇报情况。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传达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核心作用,及时传达《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相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明确责任分工。综合法规科为我局合法性审核机构,该科现有审核人员3人,其中公职律师1人。定期组织各相关科室学习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相关内容,提高政策认识水平。
四是规范审核程序,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问题,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
五是完善审核方式,坚持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聘用辽宁助君律师事务所周红雨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等活动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为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驾护航。
二、存在问题
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合法性审查工作认识不足。对新形势下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合法性审查工作摆上相应位置,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仍需增强。二是合法性审查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由于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专业性、政策性、法律性强,内容广泛,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机构人员受专业水平、知识结构等限制,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审查工作任务。
三、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要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重要性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定期调度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清单,加大工作经费和人员保障力度,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二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要完善学习培训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和考核力度。三是积极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审核机构人员法制审核工作能力,进一步降低行政执法法律风险。
四、典型经验做法
树立正确激励导向,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法制审核工作,确保合法性审核工作质量提升。我局大力鼓励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参加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出谋划策。现综合法规科一名同志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担任我局公职律师。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下一步,我们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任务来抓。
一是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推进会、研讨会等方式,深入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审查主体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
二是进一步完善审查工作机制。建立责任明确、运行有序、决策科学的审查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主动审查程序,明确主动审查期限,创新主动审查方式,做到有备必审,同时推动被动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通过备案审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进一步加强审查工作力量。选配业务素养高、工作经验丰富、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人员充实审查工作机构,切实解决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偏少、力量薄弱的问题。坚持聘请法律顾问,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整合审查资源,形成审查合力,为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审查工作的良好环境,为审查工作有效开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