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议的通知》精神,我局对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检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1、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及时调整了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设有法制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各相关科室也设有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相互配合,逐项落实的工作机制。
2、积极履行政府职能。及时更新我局行政权责清单,并及时在局网站上及时更新。按照市营商局(市行政审批局)要求,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落实“放管服”工作及落实取消、下放、承接等工作。市商务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市商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3、加强制度建设及法治培训工作。能够按要求报送我局发文目录,按要求备案规范性文件,按照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部署清理工作,报送清理数据,按时完成清理工作任务,清理结果面向社会公开。积极组织我局综合法规科及相关业务科室同志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法治培训并获得执法资格;在两次局党组会上进行法治学习;举办了一次各县市区商务系统性法治培训。
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对我局保留的六项行政职权事项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及时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辽宁省政务一体化平台系统及时做好信息维护,承诺公开、办事限时,并把办事流程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工作
1、按照《鞍山市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聘请荆延风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并向市司法局备案。
2、建立《市商务局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按要求派员出庭应诉。
3、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市司法局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工作。
四、其他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
1、按照市司法局文件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
2、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文件的整理和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