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商发〔2022〕2号

关于印发《全市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

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省安委会、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全市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 全市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全市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

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省安委会、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商务局决定在全市商贸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落实省商务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全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以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点与面相结合、督导与属地负责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1.检查范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尤其要突出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重点行业领域。

2.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配合消防等专业部门,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配合专业部门,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地区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重点企业落实整治情况。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落实安全整治措施要求的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配合专业部门,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汛期安全应急保障措施制订与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本次大检查从2022年4月至12月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以庞升亮局长任组长、张陇副局长、蔡丽副局长、张爽副局长、张恒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沟通协调消防、安监等部门共同做好此次抽检工作。   

2.强化协调联动。市商务局安全督查检查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负责督查检查的汇总上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设专人负责协调此项工作,局机关市场建设科、零售科及住餐科负责各行业领域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

3.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扎实抓好此次督查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特别是与消防、安监等安全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做好后续的处理和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风险与管控措施明晰、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4.严肃追责问责。对此次检查查出存在的隐患问题整治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鞍山市商务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