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全面开放(第三批)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辽商财函〔2021〕2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并将报送材料于2021年12月30日前报送我局。
附件:《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全面开放(第三批)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辽商财函〔2021〕221号)
联系人: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