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商发〔2019〕15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局: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旱涝灾害较重,极端天气事件增多,防汛抗旱形势严峻。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根据《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防汛抗旱检查工作的通知》(辽商市场函[2019]156号)有关要求,请各地区对防汛抗旱工作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一)生活必需品保供体系机制建设情况,如领导指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等;

(二)本地区商务主管部门防汛抗旱责任制、应急措施准备落实情况;

(三)应急商品调运投放网络中应急商品集散地、网点建设情况;

(四)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临水或地下经营的餐饮、零售企业沙袋、铁铲等应急物资配备情况;

(五)储备物资库点防汛设施建设保养情况,如泄洪排水沟渠是否畅通等;

(六)应急人员的培训演练值守情况。

二、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防汛抗旱检查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增强忧患意识,认真开展防汛抗旱检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抽调精干力量,对照检查内容,对本地区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汛期市场运行平稳。

(三)认真总结。请各地对防汛抗旱检查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总结,于5月25日前报市商务局消费促进科。

电话:5899822

邮箱:as2289044@163.com

2019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