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商发〔2019〕8号
各省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商务厅通知要求,现将《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辽商外资函〔2019〕9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于3月25日前完成上报,并将报表报至市商务局开放科(2211房间)。
联系人:刘晨曦 联系电话:15998045959
邮 箱:aswjjkfb@126.com 传 真:5899866
附件: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鞍山市商务局
2019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