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商发〔2019〕5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经市商务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商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鞍山市商务局2019年商务工作要点》

鞍山市商务局      

2019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