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商发〔2019〕2号

各城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夜经济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服务业的集聚效应和服务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夜经济丰富多彩的客观需求,充分肯定广服务业从业者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2019年度首批‘月亮经济’十大名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2019年度首批‘月亮经济’十大名店”只限定为城区、开发区辖区内餐饮企业。

(二)评选名额:各单位推荐1—3家企业(铁东区4家),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最后择优选定10家企业。

二、标准和条件

(一)特色鲜明(有主打餐品),在本地区有较高品牌知名度。门庭若市,生意兴隆(晚间上座率高于80%),菜肴丰富(20种以上),晚间营业时间须超过22:00,营业面积超200平;

(二)规制健全、设备完善、通道顺畅、明码标价、安全卫生,尊老爱幼、绿色消费、节能环保;

(三)诚信守法,无扰民现象和食品安全及治安事件;

(四)员工敬业爱岗、业务精湛,着工装持证上岗,服务亲切、礼貌、热情、周到。

三、程序和考核:

(一)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评选标准和条件通过实地考评,在征询社区或街道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提出推荐名单,填报推荐表报市商务局;

(二)市商务局相关科室按照评选标准和条件对推荐企业进行认真初选,并会同各城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对部分合格推荐企业开展现场复核;

(三)市商务局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审核,经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领导核准,最后确定当选企业名单。

四、表彰和奖励

(一)鞍山电视台、鞍山电台、鞍山日报、千山晚报春节期间每天对一家当选企业进行专题报道;鞍山日报、千山晚报用整版刊登“十大企业”夜景照片和企业简介,树立企业形象,扩大企业知名度。

(二)为当选企业授荣誉牌匾;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对获奖企业给予物质和资金奖励,并可对企业实行税费优惠政策。

五、几点要求

(一)各城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任务,落实责任。

(二)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条件公正、公平开展评选工作。廉洁自律,杜绝吃请和一切有碍评选的不当行为。

(三)各单位请将评选推荐表(电子邮件)于2019年1月24日上午前报市商务局住餐科。

(四)各单位要负责当选企业相关照片、宣传资料的组织、编辑、审核等项工作。

联系人:崔波 :5899836  王治宇:5899834

邮  箱:asswjzcc@163.com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