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商务系统治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工作,按照省商务厅的统一部署,我局制定了《鞍山市商务系统治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