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季度商贸流通业运行情况分析
鞍山市商务局
一、总体情况
2017年,我市商贸流通业运行基本平稳,内部结构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继续保持低速运行,并逐步呈现回稳向好的态势。截止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42.8亿元,同比下降5.4%,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13位。
(一)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一季度,商贸流通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42.8亿元,同比下降5.4%;批发业销售额完成455.3亿元,同比增长13.9%;零售业销售额完成217.4亿元,同比下降2.5%;住宿业营业额完成2.1亿元,同比下降21.3%;餐饮业营业额完成27.7亿元,同比下降4.2%。
(二)指标运行情况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42.8亿元,完成全年进度的22.5%,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44.2亿元,同比下降30.6%,降幅较上个月收窄1个百分点,其占全口径比率为18.2%,占比较上年同期下降18.1个百分点。限额以上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降幅过快,是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下降的主要因素。
从城乡所在地看,一季度乡村社零额占全部社零额比重为16.8%,占比较去年末提高了1.7个百分点,随着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缩小,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将继续加快。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所占比重较大地区看:海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9.2亿元,同比增长4.7%;铁东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6亿元,同比下降7.7%;岫岩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6.7亿元,同比下降13.5%;铁西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5.5亿元,同比下降10.6%。铁东区、铁西区和岫岩县增速下滑,对全市社零额增速产生较大拖累。
2、批发业销售额。一季度,全市批发业销售额完成455.3亿元,同比增长13.9%,增速较去年提高28.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受国际钢材价格上涨和鞍钢经营状况好转等因素影响,鞍钢国贸一季度累计销售81.1亿元,同比增长174.2%,拉动全市批发业销售额增长达12.9个百分点,对全市批发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提振作用。
3、零售业销售额。一季度,全市零售业销售额完成217.4亿元,同比下降2.5%,其中,限额以上销售额完成37.7亿元,同比下降29.4%,限额以下销售额完成179.7亿元,同比增长5.9%。限额以上零售业发展持续下降,使得限额以下零售业越来越成为维持全市消费市场发展的主要动力源。
4、住宿餐饮业营业额。一季度,全市住宿业营业额完成2.1亿元,同比下降21.3%,其中限额以上营业额仅完成0.8亿元,同比下降36.3%。全市餐饮业营业额完成27.7亿元,同比下降4.2%,其中限额以上营业额完成2.6亿元,同比下降41.9%。从目前我市餐饮消费市场看,中低档餐饮企业经营明显好于高档餐饮企业,居民消费多选择具有特色菜品、独特口味、性价比高的小型餐馆,预计随着“五一”等假期的来临,婚庆等“办事情”喜宴的集中来临,高中档餐饮企业将迎来一波销售增长期。
二、原因分析
从当前我市商贸流通业指标运行总体情况看,限额以上法人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降幅过大,是导致一季度指标增速下滑的一个主要原因,这里面有统计方法的因素(这个不利因素全省普遍存在),做实统计数据是从去年四季度开始,因此去年前三个季度基期数据相对虚高,必然会对今年同比数产生较大影响。
另一个原因是实体经济还没有摆脱困境,仍处在下行区间。一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减少80.8亿元,同比下降47.4%,在投资大幅下滑的背景下,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就更加重要。因此,提高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和增强消费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迫在眉睫,这样才能弥补短板,创造新的增长点,形成良性循环,推动投资与消费的协调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面对当前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严峻形势,市商务局领导高度重视,4月18日,联合统计局召开一季度指标形式分析会,与统计部门行家探讨如何迅速遏制商贸主要指标增速大幅度下滑的势头的有效办法;4月28日,联合市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强化商贸统计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的实施意见》(鞍商联发[2017]4号)文件,从入库和促销费两方面入手,提出了10条工作建议,并将其作为今年全年工作的重点,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持之以恒抓落实,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目前,我们正按照督查方案的要求,重点督查2016年退库企业筛查情况、现有企业排查情况、准限上企业建档情况、大个体转企情况。
1、对于退库企业筛查。要求所在县区要区分不同的退库原因予以详细说明。同时,对已退库企业目前是否有重新达到限额标准的情况也需要予以说明。
2、对于现有企业摸排。要求所在县区要组织当地税务部门全面提供商贸流通行业纳税企业名单和纳税额度,并与自身摸排企业情况进行比对,搞准企业底数,说明符合限上标准而未入库的企业情况。
3、对于准限上企业建档。要求所在县区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要将达到国家规定批零住餐限上标准90%的企业全部作为准限上企业立户建档,说明准限上企业数量规模和建档情况。
4、对于大个体转企。要求需说明目前已经完成转企和正在以及下步拟转企情况,说明已经完成转企的大个体是否已经及时入库的情况。
总之,围绕指标增长工作,通过多措并举,通过各级统计部门和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共同努力,社零额指标将回稳向好,为在下半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创造有力的条件。